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财务总监
的公告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杨春先生、王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杨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杨春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兼财务总监王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俊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务变动系公司工作需要正常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推进。
刘俊燕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增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增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刘俊燕,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年加入公司,2006年8月-2011年12月先后从事财务核算岗、税务管理岗等财务基础工作,2012年1月-2016年12月参与企业IPO阶段准备工作,并协调券商、律所及审计机构推动上市进程,2020年10月-2022年07月任会计核算部部长,负责财务核算部全面工作,2022年8月任财务部部长,全面主导财务工作。
李增辉,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邮电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2008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出口部销售经理、国际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HUIDAINTERNATIONALINC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