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爷叔带285万巨款坐公交 打瞌睡把钱忘干净下车了

来源:新闻坊

在上海买套房子

大家都知道需要付首付

一般年轻人都会选择转账

但对于老年人来说

不一定弄得清楚

就会选择拿了现钞去付款

70多岁的朱老伯

上周四(9月11日)就拿了

准备买房的首付款

5万多元现金和

一张280万的大额支票去乘公交车

没想到在车上打了个瞌睡

下车时就把巨款给忘了……

这可把老先生急得团团转

车上的公共视频显示,当天上午六点多,朱老伯乘坐公交前往自己的妹妹家中,随身携带了一个装有现金和证件的帆布袋。上车后,他随手将袋子系在了座位前的栏杆上后就打起了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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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伯携巨款上公交车

下车时,朱老先生

也是把自己的帆布袋忘得一干二净

直接扬长而去

市民 朱来法:

睡过头了,坐过了两站路,我睡眼惺忪下车了。包没有考虑到,就考虑到马上到我妹妹那里去办理房子的事情,正好跨上返程车的时候脑子又清楚了,包没拿,后来我急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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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伯忘拿帆布袋下车

等朱老伯想起来巨款丢失,他之前乘坐的174路已经抵达终点站,驾驶员陆师傅在执行"一程一检"时发现了帆布袋,便按照规定与调度员一起打开袋子,对物品一一清点。

上南公交174路驾驶员 陆来明

发现了里面有五万两千多现金和一张大额支票,还有身份证、户口本,总共五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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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的现金和大额支票

另一边,朱老伯下车处是公交981路终点站,他马上向站内工作人员进行了求助,恰巧这两条线路同属上南公交,双方取得了联系。最终,不到一小时失物得以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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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伯来领取失物

市民 朱来法:

感谢调度员,感谢驾驶员陆师傅,要是没有他们两个人,我的包就麻烦了,房子都没法买了,当天就办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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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伯感谢公交公司

为认真负责的司机师傅陆来明

和调度员杜娟点个赞!

朱大伯的这场虚惊也提醒大家

老人出门携带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时

难免会有疏忽

最好有亲属陪同

若没空也多叮嘱“贵重物品贴身放”

提前把证件拍照存档

多做准备,遇事能少些慌乱

记者 | 徐少巍

延伸阅读:

上海孤老去世留500万遗产 媒体寻人后继承人找到了

上个月,小坊发布了一则

"为孤老顾梅娣老人寻找

500万遗产继承人"的消息

引发关注

孤老顾阿婆

今年2月去世后

留下的大约500万元遗产无人认领

由于阿婆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也没有配偶和子女

这笔巨额遗产的继承人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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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梅娣老人生前画面

根据顾阿婆生前的自述,她是被收养的。 虽然没有配偶和子女,但有一个哥哥(同样系收养)和一个姐姐(养父母亲生),且两人成婚留有子女,因此老人的遗产无法被算作无主财产,也无法被收归国有。若找不到继承人,这笔钱可能长期悬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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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梅娣老人留下大约500万元遗产

如今,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顾梅娣老人的继承人

——其姐姐的女儿已经找到

遗产归属尘埃落定

而顾梅娣的哥哥、姐姐

在顾梅娣去世之前都已去世

一眼认出失联7年的阿姨

全家曾苦寻不辍

顾女士说,当天看到电视新闻时,她一眼就认出了已失联7年的阿姨顾梅娣。

顾女士:那个一看就是我阿姨。因为从小认识,总归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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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后辈顾女士接受采访

顾女士随后找到了普陀公证处。她表示,她的母亲和阿姨一直居住在宝山路地区,但7年前,阿姨在房子动迁后,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

顾女士:我们一直想照顾她的,她动迁以后我也在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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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女士称7年前,阿姨在房子动迁后与他们失去联系

顾梅娣老人的老邻居潘阿姨也证实,顾梅娣性格要强,不爱麻烦人,动迁搬家后,就没有向家人透露过新住址,她这个老邻居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身份确认!

她是合法代位继承人

为证实自己和顾梅娣老人的关系

顾女士提供了自己父母的死亡证明

以及户籍信息等材料

公证处进一步走访派出所、

老人及顾女士母亲的生前单位

最终确认:

顾女士是顾梅娣的外甥女

属于合法的代位继承人

普陀公证处公证员 李辰阳:

从目前的证据材料来综合判断,她就是这个顾梅娣的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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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接受采访

昨天(8月22日)上午,顾梅娣老人生前的监护人,也是老人的遗产临时管理人——大道公益组织,向老人的法定继承人顾女士,交接了顾梅娣老人的所有遗产凭证。

苏晓丹 普陀大道公益发展中心负责人:

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我们这里,总觉得对我们来说心愿没有了。这个事情可以移交,也算相当于完成了顾奶奶后面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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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大道公益发展中心负责人接受采访

也许有坊友会有疑问

顾梅娣老人去世时

她的哥哥、姐姐都已去世

为何他们的子女还能继承?

这是21年《民法典》生效后的

继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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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相关规定

暖心决定

分部分遗产给姐姐子女

捐20万做公益

户籍材料显示

顾女士还有个亲姐姐

也是顾梅娣老人的外甥女

不过

其姐姐已在2018年去世

由于去世时间先于顾梅娣老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她的子女无法再代位继承。不过,考虑到骨肉亲情,顾女士表示,愿意从自己继承的遗产中分一部分给姐姐的两个孩子。

此外,考虑到顾梅娣老人原先就准备捐出财产,顾女士决定从遗产中拿出20万元,以顾梅娣老人的名义捐赠给社会组织和基金会。

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顾女士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与三家受赠公益机构签订了捐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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