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9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图为季伟资料图,其获刑6年(图片来源:“金通灵科技"微信公众号)
此前,江苏证监局已就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财务造假对金通灵及其相关责任人、年报审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此外,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也已启动。
金通灵及其相关责任人遭遇上述连番处罚,成为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监管和处罚的最新案例,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
金通灵6名高管获刑
9月30日,金通灵收到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金通灵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800万元。
图为相关公告截图
季伟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法院决定对季伟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金通灵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金通灵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金通灵监事、财务部部长冒鑫鹏,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此外,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基金报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