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朱某将毛坯房改造成隔间,供多人在此卖淫,并包食宿,该女子则从卖淫人员每次收取的50元嫖资中抽成10元,4个多月内共获利7500元。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今年4月,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朱某犯容留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朱某犯容留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据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被告人朱某租赁了一间毛坯房,进行装修改造成多个隔间,随后容留4人在该处从事卖淫活动。朱某与几人口头约定,由朱某提供食宿和场所,其余人对外提供50元一次性交服务,朱某每次从中提成10元。期间,朱某非法获利共计7500元。2024年5月14日通山县公安局将该卖淫点查获。
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朱某已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7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经当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进行社会调查,对被告人朱某适用非监禁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共计容留4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延伸阅读
近日,香港证监会披露,瑞银集团(UBS AG)前副总监孙健荣因以“协助跨境汇款”为名私吞内地客户逾1.3亿港元资金并大肆挥霍,已被裁定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成立,合计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香港证监会同时宣布,终身禁止孙健荣重投金融业界。
香港证监会发文截图
瑞银前高管私吞客户上亿元
在伦敦买楼,还登记了6辆豪车
判决书显示,本案的原告为于全利及楼小洁,二人为夫妻关系(下称于氏夫妇),也就是孙健荣的客户。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按照孙健荣通过微信发来的账户信息,于全利指示会计人员分37次、跨越14个不同日期,将1.3亿元人民币转入29个内地银行账户——其中一笔500万元人民币,直接进入孙健荣本人的招商银行账户。
为让于氏夫妇信以为真,孙健荣每次收款后都会通过微信发送表姐池幸心名下汇丰账户的“转账申请”照片,证明“资金已进入香港中转环节”。此外,他每月还会提供伪造的瑞银联名账户对账单,精确模仿瑞银的制式格式、字体甚至防伪标识,仅在核心交易数据上造假。
2018年6月,孙健荣从瑞银辞职,于氏夫妇的账户交由新顾问接管,这场骗局才得以揭露——新顾问提供的真实对账单显示,账户余额比孙健荣伪造的数字少了超过1亿港元,37笔关键存款记录已经无影无踪。
那么,这笔钱具体去了哪里?法证会计师的调查信息显示:这些钱分别流入孙健荣控制的两个香港银行账户——汇丰银行账户接收港币5062万元、美金515万元及英镑16万元,恒生银行账户收港币1062万元、美金172万元及英镑143万元。
在此期间,孙健荣在英国伦敦买了4处房产(包括一栋含27套公寓的楼宇),在内地也购置2处物业,总价值达2900万港元;还登记了法拉利、兰博基尼、保时捷等6辆豪车。
孙健荣被捕后,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对其下达了全球资产冻结令,强制令规定,孙健荣被禁止处置或处理其资产,以1.3亿港元为限。然而孙健荣不仅未执行,反而于2018年7月27日将其在伦敦的27套公寓权益转让给了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
受害人系南京卖淫团伙头目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本案受害人、原告于全利与妻子楼小洁并非普通人。香港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于全利用于转账的1.3亿元“极可能来自有组织的非法卖淫活动”,而孙健荣作为专业金融顾问,对资金非法性“应当知情”。
判决书提到,孙健荣在陈述中表示,于氏夫妇利用他洗钱并逃避内地外汇管制。孙健荣曾读到过一篇报道,报道称于全利在南京经营一个卖淫团伙。于全利于2019年被捕,因此未能出席香港的庭审,只能通过书面证词参与孙健荣案的庭审。
判决书内容截图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20年工作报告中提到,依法审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倪俭和等61人涉恶案、于全利等19人特大组织卖淫案,以及省委政法委督办的夏祖寒等21人涉黑案,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
法院工作报告截图
据悉,于全利2020年因在南京经营大规模卖淫团伙被内地法院定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提到,香港法院赞同了原告律师提出的当事人违反内地外汇管理规定之行为,并不妨碍其基于不当得利原则提出主张。基于上述理由,法院支持原告就欺诈侵权与不当得利向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其余诉因无需审理),判令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